鴻禧於議會進行110年度本縣總預算案審查時發現,文化局110年度預算中📝,竟然沒有編列紅磚屋的「租金收入」💰,如此行政行為,顯有「圖利特定團體」之嫌,更是「不尊重議會」,且「公然藐視議會」去年的「附帶決議」👩⚖️,鴻禧對此感到憤憤不平。
紅磚屋使用之土地,是由縣府花錢向台鐵承租💰,但紅磚屋使用10幾年來,卻都提供給特定團體免費使用,鴻禧對此持反對意見🙅。
109年度宜蘭縣總預算案時📝,鴻禧對於紅磚屋的部份,有要求附帶決議👩⚖️:「縣政府對於縣內藝文整合協作平台之經費補助,應以公開甄選方式辦理。使用丢丢噹廣場之紅磚屋,自民國110年起應以公開招租方式辦理」。
但在文化局110年度預算中📝,竟然沒有編列此項「租金收入」💰,既然議會去年有「附帶決議」👩⚖️,縣府就必須尊重議會去執行,如今不執行就是「藐視議會」,縣府不能如此便宜行事🙅。
#不能無視附帶決議
#不能如此便宜行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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